把风险拦在公司内部 · 八位置处置矩阵 · 停线判定 · 过程遏制(100%/200% 检测) · 验证与退出 · 双案例落地(大易科技 / 华瑞新能源)
D3 的目的只有一句话:把风险拦在公司内部,让不良不再流向客户。它不解决根因,只止血——所以它必须快,且必须被 D5 永久措施替代。
| 决策问题 | 判断内容 | 本案结论 |
|---|---|---|
| ① 客户端、在途、内部有存量吗? | 四项排查:客户端库存/已装机、在途运输、内部成品与在制、半成品。四项皆无风险也要写明「无需围堵」的理由 | 需要围堵不良已流出至客户端;且同母批 Y260616(20000 kg)分切件去向未清 |
| ② 按什么口径回溯? | D2 发生时间窗 × 料号/工艺/机台/班次 → 查 ERP/MES/出入库/发货记录。范围宁可略大后收窄,不可漏判 | 以生箔母批 Y260616 为追溯主单元(同母批分切件共享全部上游工艺条件) |
| ③ 是个别卷还是整批? | 用 IS-NOT 对照批次判断;未被证据指向的批次不做无差别围堵 | 前后 6 个生箔批全合格 + 客户侧 1 卷退回、内部复检另检出 1 卷 → ≥2 卷、时段级多发(同母批),围堵范围按母批与相邻时段必查 |
| ④ 精确到什么颗粒度? | 卷号/箱号/批号/贴纸 ID/kg 数——只到批次,仓库无法执行 | 已补卷号清单与分切批号已闭合(07-05,见 D0-4 冻结单) |
八个位置逐项落实、逐项留证据。确实不适用的(如本案的原材料端)也必须写明「无需围堵」的理由——空白栏在客户评审时等同于漏项。
| 位置 | 大易科技案(数据完整) | 华瑞新能源案(虚拟对照案例) | 责任人 · 时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客户端 (含已装机/在途使用) |
客户侧 1000 kg 已全检,1 卷 69.8 kg 不良并已退回(内部复检另检出同母批 1 卷 71.4 kg,已隔离,未流出)。 ★未闭合:同母批分切后发往其他客户的货尚未排查 → 须向所有收到该母批分切件的客户发书面通报 |
该批在客户处的库存量、卷数、使用状态全部未知 → 先请客户暂停使用,不等数据齐 | 周雅 (林悦 协) |
| 2 在途运输 | 查 2026-06-16 至今所有同母批分切件的在途运单 → 拦截发运或到货即隔离 | 查该批对应在途运单 → 拦截 / 到货隔离 | 黄静 |
| 3 成品仓 | 同母批在库成品卷 → 系统冻结 + 实物挂标识 + 100% 复检翘曲(按统一放置条件) | 同批库存量待查 → 先隔离挂标识,再复检 | 黄静 (刘阳 复检) |
| 4 产线在制/待检 | 本案该批已完工,无在制。已确认(07-04):在产同规格批次工艺参数与添加剂体系与 Y260616 相同,已纳入过程遏制(ICA-09/10) | 已确认同条件,纳入过程遏制 | 孙宇 |
| 5 半成品/中间品 | 母批 20000 kg,本交付批仅 1000 kg → 剩余约 19000 kg 全部隔离待判,判前禁止再分切发货 | 待查该批上游半成品/母批余量 | 黄静 |
| 6 原材料/来料 | 判定无需成型类缺陷,与原材料端无直接关联 → 书面记录理由 | 同判 → 书面记录理由 | 采购 / IQC |
| 7 供应商端 | 判定无需自制产品,无外购供应商环节 → 写明理由 | 同判 → 写明理由 | SQE |
| 8 公司隔离区 | 退回的 1 卷 69.8 kg 与内部检出卷 71.4 kg(≥2 卷)分别单独区域 + 红色标识 + 系统状态锁定。★禁止直接返工后发货(见第九节) | 待隔离品入区后建立台账 | 刘阳 |
D3 四条红线——触碰任一条即判不合格:
「加强检验,增加抽检频次」
「对库存产品进行全检」
「要求供应商改善,加强来料管控」
「已通知相关部门注意」
共同问题:没有执行范围、没有执行时间、没有判定标准、没有责任人、无法验证。客户评审时直接判 D3 不合格。
暂停同母批 Y260616 全部分切件发货,ERP 冻结出库权限|责任人:黄静|立即生效|验证:冻结期零发货记录
同母批在库卷 100% 复检翘曲,按开卷后静置 24h、23±2℃、量具 XX、测量长度基准 1000mm 执行|责任人:刘阳|07-07 前完成|验证:复检记录完整且不合格品全拦截
向所有收到同母批分切件的客户发书面通报(附批次与卷号清单)|责任人:周雅|07-05 前|验证:客户书面回执覆盖率 100%
共同特征:可执行、有范围、有时限、有责任人、有量化验证方式。五项缺一不可。
| 编号 | 措施 | 类型 | 责任人 | 完成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01 | 暂停同母批 Y260616 全部已分切件的发货,ERP 系统层面冻结出库权限 | 库存冻结 | 黄静 | 立即生效 |
| 02 | 同母批在库分切件 100% 复检翘曲;复检须按统一放置条件(静置时长、温湿度、测量长度基准)并逐卷记录 | 100% 检验 | 刘阳 | 07-07 |
| 03 | 同母批剩余未分切半成品(约 19000 kg)隔离待判,判前禁止再分切与发货 | 隔离 | 黄静 | 07-04 |
| 04 | 向所有收到同母批分切件的客户发书面通报(含母批号/交付批号/卷号、缺陷描述、实测值、请客户暂停使用并排查) | 客户通报 | 周雅 | 07-05 |
| 05 | 退回不良卷 69.8 kg 与内部检出卷 71.4 kg 分别单独隔离 + 红色标识 + 系统锁定,禁止直接返工发货 | 隔离 | 刘阳 | 07-04 |
| 06 | 对前后 6 个已判合格批次出具书面风险说明,记录「为何不需围堵」的判定依据 | 判定留痕 | 陈志明 | 07-06 |
| 07 | 同规格在产产品出厂前临时加严内控:收严翘曲限值 + 增加「出货前复测」环节(双人双量具独立复核 + 测量条件标准化,防测值失真) | 检验升级 | 刘阳 | 至 PCA 生效 |
| 08 | 建立 D3 每日进度通报机制(每日 17:00 更新并同步客户与内部) | 管理机制 | 刘阳 | 至围堵退出 |
| 09 | ★生产过程 100% 检测(L1):同规格在产批次逐卷检翘曲,须在「分切后时效静置」之后执行;写明六要素——检什么特性/哪一工位/量具与方法/判定限值与放置条件/记录表单编号/不合格品隔离与放行权限 | 过程遏制 100% 检测 | 刘阳 | 至 PCA 生效 |
| 10 | ★生产过程 200% 检测(L2):双主体 + 双量具、同一时点独立复核——两名检验员各自使用独立量具、在同一时点独立测量、独立记录、独立签字,互不看结果;任一判定不合格即整卷拦截;放行需检验员 + 复检员 + 复核员三方签署 | 过程遏制 200% 检测 | 陈志明 赵磊 | 至 PCA 生效 |
| 11 | ★设定并监控「停线升级触发线」:触发条件为再发同类不良/盲测漏检 > 0/追溯链仍不闭合/3 个工作日内检测手段未建成验证;触发即停线,响应时限 1 小时内,响应人为 8D 领导 | 停线管控 | 陈志明 | 至围堵退出 |
| 编号 | 措施 | 类型 | 责任人 | 完成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2 | 请华瑞新能源暂停使用批次 Y26090301,等待我方排查结论(先止损,不等 D2 数据补全) | 客户通报 | 周雅 | 07-04 |
| 13 | 查清该批库存与在途,先实物隔离挂标识,再按 D2 补齐后的口径复检 | 隔离待判 | 黄静 | 07-05 |
| 14 | 待 D2 数据补齐后,按工作表 17 补做停线判定,并按工作表 19 建立过程 100% 检测(含时效复测)——D2 的「圆 15」量化口径未定之前,任何检测方案都无法设定判据 | 过程遏制 待启动 | 陈志明 | 待 D2 补齐 |
这一步常被跳过,但它和八位置矩阵是两件不同的事:八位置矩阵管的是「已经做出来的货」,停线判定管的是「还在继续做出来的货」。少了后半段,围堵就是永远追着增量跑——本案在产线是否继续按原标准生产与放行,直接决定这起问题会不会出现第二批。
判定总原则 停线与否不看「感觉严重不严重」,只看有没有可靠手段能拦住不良。
有手段 → 可以不停线,但必须同步上过程遏制;没有手段 → 必须停线。
停线是最贵的选项,也是唯一在手段失效时能兜底的那个。
「停线」不是一个单一动作。客户产线、我方生箔线、分切工序、成品放行是四条不同的处置线,不能用一个结论覆盖全部。
| 层级 | 要判定什么 | 本案结论(大易科技) |
|---|---|---|
| 客户生产线 | 是否已投线、是否已停线、是否存在停线风险 | 未停线 客户在 IQC 进料检验环节发现,未上线;1 卷 69.8 kg 已退回(另有 1 卷 71.4 kg 内部检出未流出),无停线风险 |
| 我方生箔工序 | 在产订单的工艺条件是否与母批 Y260616 相同 | 已确认 在产同规格批次条件未变更,已纳入过程遏制(ICA-09/10) |
| 我方分切/复卷工序 | 是否仍在分切同母批余料 | 已执行 07-04 起停止对同母批余料再分切(ICA-03 已下发,清单 07-05 闭合) |
| 我方成品检验/出货放行 | 现有检测手段能否拦住该缺陷 | 拦不住 出厂 OQC 测 7.8 判合格放行,退回后复测 14.8 —— 现有手段已被本案证据证伪 |
| 序 | 情形 | 本案判定 |
|---|---|---|
| 1 | 涉及安全特性/法规/召回风险 | 不触发 翘曲为功能特性、非安全特性(已确认) |
| 2 | 客户已停线,或书面要求停线 | 不触发。客户未要求停线 |
| 3 | 缺陷无法被现有或可建立的手段有效拦截(以盲测漏检率为准) | 风险点 现有手段已失效 —— 在检测手段建成并验证前,本项视为命中 |
| 4 | 不良率超内部阈值(建议 ≥1%,或按 CSR 规定) | 命中 本案 6.98%(69.8 kg / 1000 kg)—— 因该批已完工无在制,转化为「在产同规格」的停线触发线 |
| 5 | 存在流出风险且追溯链不闭合 | 未闭合 同母批其余约 19000 kg 的分切去向与卷号尚未查清 |
| 6 | 已流出至客户端且客户正在使用 | 不触发。客户未上线,1 卷已退回我司(另有 1 卷 71.4 kg 内部检出未流出) |
| 7 | 涉及多批次/多客户/多基地扩散 | 监控中 已用「暂停发货 + 全覆盖通报」覆盖;一旦再有客户报告同类不良,立即升级为停线 |
| 8 | 客户 CSR 明确要求停线或停止发货 | 不触发。客户只提出时限要求(2/7/11 天 + 审核 1 天) |
| 序 | 前提 | 判定方法 | 本案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有经盲测验证有效的拦截手段(漏检率 = 0) | 投放已知不良品做盲测 | 未满足 目前仅有库存复检,不含在产拦截手段 |
| 2 | 检出能力达标(GRR/%GRR,含限值附近的临界样品) | GRR 分析 | 未满足 未做;且已发生「出厂 7.8 判合格、实际 14.8」→ 检出能力存疑 |
| 3 | 缺陷率可控,且无安全/法规升级风险 | 在产批次实时不良率监控 | 待建立 本案为功能特性;在产不良率尚未建立监控 |
| 4 | 100% 拦截与隔离机制到位(三重标识:贴纸 ID/色标/系统状态) | 实物抽查 + 系统核对 | 待建立 目前仅覆盖已发现的不良卷 |
| 5 | 追溯链闭合(母批投料量 = 在库 + 已发 + 在途 + 报废) | 三方交叉核对 | 未满足 同母批分切去向清单缺失 |
| 6 | 客户知悉并书面同意「在遏制条件下继续交付」 | 取得客户书面回执 | 待取得 随围堵通报一并提出 |
| 7 | 停线升级触发线已设定并有实时监控(含响应人与响应时限) | 书面签发 + 一次演练 | 待设定 见 ICA-11 |
这一条补的是 D3 最隐蔽的一个漏洞——围堵只覆盖存量、不覆盖增量。八位置矩阵再怎么全,拦的都是已经做出来的货;在产线只要还按原标准走,不良就会持续新增,围堵永远追不上。所以我把它单列成一条新红线(第 9 条)。
| 等级 | 措施形态 | 什么时候用 | 本案适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L0 加严抽检 | 提高抽样频次与样本量、内控限值收严 | 缺陷率低、检出能力已验证、非关键特性 | 不单独使用。不良率 6.98%,抽检覆盖不足 |
| L1 100% 检测 | 逐卷/逐件全检,判不合格即拦截 | 不良率 > 阈值或存在流出风险 | 必选 但必须在时效静置之后检 |
| L2 200% 检测 | 同一特性由两个独立主体(人/量具)在同一时点各检一次,结果分别记录,任一不合格即拦截 | 安全特性、关键特性,或 100% 已被证明存在漏检 | 必选 且须做成双主体 + 双量具、同一时点独立复核 |
| L3 100% + 防错 | 用装置/工装/系统强制拦截,不依赖人的注意力 | 被检特性可被装置感知;或人工全检不可长期持续 | 建议同步建设,可逐步替代部分人工全检 |
| L4 停线 | 停止生产流转,直至手段重建并验证有效 | L0–L3 均不能有效拦截,或已流出/客户停线/安全法规风险 | 备用。3 个工作日内手段建不成即触发 |
| 项目 | 定义 | 关键前提 |
|---|---|---|
| 100% 检测 | 每一卷/每一件都检,判不合格即拦截 | 检的是「该时点、该条件下的状态」—— 时点或条件选错,全检无效 |
| 200% 检测 | 同一特性由两个独立主体(双人 / 双量具)在同一时点各检一次,结果分别记录,任一判不合格即拦截 | ★独立性是生命线:不同的人、不同量具、同一时点独立测量,各自独立记录与签字——本案已证测值不随时变,双时点不能替代双主体 |
本案有一条不可替代的证据:同一卷产品,出厂 OQC 测 7.8 判合格放行 → 退回后我方复测 14.8 → 客户实测 15,留样复测 14.7。客户 15 / 复测 14.8 / 留样 14.7 三线高度一致,证明产品状态并未随时间变化——三个测值差异的主因是出厂测量系统失真(D4 已锁定结论)。于是——
同一人、同一工位、同一量具、同一时点检两遍。
结果:两遍都得到 7.8 → 判合格放行这不是 200%,是 100% × 2。它在客户评审里最容易被一眼看穿,而且——它对本缺陷的拦截率是零。
T0 分切/收卷后即时检 + T1 时效静置后复测
本案已证测值不随时变(三线一致),双时点只是把同一失真重复两遍D4 / D5 明确判定:双时点对此型无效——它基于「产品随时间演化」的错误假设,对本缺陷的拦截率依旧为零。
同一时点 两名检验员、两把独立量具、各自独立测量
两次测值分别记录、分别签字、互不看结果;任一判不合格即整卷拦截这一检把「检测」从一个人、一把尺,变成两个独立主体互相校验——在修复出厂测量失真(D5)之前,先保证没有单点测量能独自放行。
换句话说:出厂 7.8 的失真若不消除,任何时点的全检都只是在重复那个 7.8。这也是为什么本案的 200% 不能做成「双时点复测」,必须做成「双主体 + 双量具、同一时点独立复核」。
| 工序环节 | 为什么在此设点 | 遏制措施 |
|---|---|---|
| 生箔工序 | 参数漂移是批量风险的入口(内应力、结晶取向) | 参数锁定 + 首件确认 + 偏离报警;与母批 Y260616 比对 |
| 分切工序 | 分切张力与压辊状态直接影响卷形与版型 | 张力/压辊/刀具状态锁定 + 首件卷曲目视 + 参数记录 |
| 收卷/复卷 | 卷绕应力是翘曲的候选机理之一,且是可控变量 | 收卷张力与卷径参数锁定 + 收卷后外观确认 |
| ★分切后时效静置 | 测量条件标准化——静置时长/环境不一致会造成测值不可比(D4 已证差异主因是出厂测量失真,而非产品时变) | 按书面时长与环境静置后再检测;记录静置起止时间、温湿度、开卷状态 |
| 成品检验 OQC | 内部最后一道关口 | 100% 逐卷检翘曲(ICA-09),限值收严 + 放置条件标准化 |
| ★出货前放行 | 防「一人一测、一尺一测」的漏判——双主体 + 双量具同时点独立复核 | 200% 复检 + 三方签字(ICA-10):检验员 + 复检员 + 复核员 |
| 要素 | 设计要求(必须写明) | 本案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① 双主体 + 双量具(核心) | 两名检验员、两把独立量具,同一时点各测一次;分别记录、分别签字、互不看结果 | 出厂 7.8 失真已证(客户 15 / 复测 14.8 / 留样 14.7 三线一致)——须用双主体互相校验,双时点无效 |
| ② 双人独立 | 不同检验员、各自独立测量与记录、独立签字;不得互相看结果后再判定 | 同一人检两遍会共享同一套判读偏差,无法形成交叉校验 |
| ③ 判据收严 + 裕度理由 | 内控限值严于客户限值(客户 ≤8 → 建议内控 ≤6),并书面写明裕度依据 | 判据等于客户限值时,临界品(如 7.9)会被放行,而测值会随时间上升 |
| ④ 任一不合格即拦截 + 三方放行 | 双检中任一不合格即整卷拦截,不得取平均、不得「多数合格放行」;放行需三方签署 | 围堵的唯一目的是不流出;任何「表决」都会重新引入流出风险 |
客户评审必问的一句话是:「你说全检了,凭什么相信全检能拦住?」所以围堵措施必须自带验证。
| 序 | 验证项 | 验证方式 | 合格判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围堵措施有效性 | 从同母批在库件中抽样复测 + 投放已知不良卷做盲测 | 不良卷 100% 被拦截,无漏判 |
| 2 | ★复检放置条件标准化 | 书面规定并记录:开卷后静置时长、环境温湿度、测量长度基准、量具、读数方式 | 方案经技术部评审签字;每卷记录含放置条件字段 |
| 3 | 测量系统一致性 | 与客户对标:同一样品双方各测比对,必要时做 GRR | 双方测值差异在可接受范围内 |
| 4 | 覆盖完整性 | 分切记录 + 出入库 + 发货记录三方交叉核对,形成「母批→分切件→卷号→去向」全清单 | 清单闭合:母批投料量 = 在库 + 已发 + 在途 + 报废 |
| 5 | 客户知悉与确认 | 书面通报 + 取得回执;记录沟通日期与对方回复人 | 受影响客户 100% 回执 |
| 6 | 无害化处置确认 | 对退回 69.8 kg 及内部检出卷 71.4 kg(≥2 卷)出具最终处置判定:报废/降级/返工 | 处置结论书面化;返工品经验证在等效时长后仍合格 |
以下四项同时满足,才由 8D 领导书面批准解除围堵:
在此之前不得自动恢复发货。这条要在措施生效前就写定——等到要解除时再补,等于没有约束。
围堵措施通报 · 客户版 致:【客户名称】· 【SQE 姓名】 日期:【yyyy-mm-dd】 通报编号:【待编】
一、涉及产品与批次
产品:【产品牌号】(P/N:【料号】);涉及批次/卷号:【母批号 → 交付批号 → 卷号清单】。
二、缺陷描述
我方于 【日期】 收到贵司反馈,【批次】 产品在贵司来料检验中发现【缺陷现象】,实测值 【数值+单位】,超出标准限值 【限值+单位】。
三、我方已采取的措施
① 自 【日期时间】 起暂停上述批次及同母批全部分切件的发货(系统已冻结);
② 对同母批在库产品实施 100% 复检,复检标准为 【判定限值+测量条件】;
③ 同母批半成品已隔离待判;
④ 退回不良品已单独隔离,暂不处置。
四、恳请贵司配合事项
① 请暂停使用上述批次产品,等待我方排查结论;
② 请协助提供该批的实测数据与不良实物照片,以便双方口径对齐;
③ 若贵司已完成排查,请反馈不合格数量与卷号。
五、后续安排
我方将于 2026-07-03 前提交 3D 报告,并于 2026-07-12 前提交完整 8D。期间每日更新处置进度。
联系人:客服部 周雅 联系方式:【待补】
| 项目 | 客户要求 | 节点 | 实际 | 差异 | 责任人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D 初步响应 | 受理后 2 天内 | 2026-07-03 | 2026-07-03 已提交 | 达标(2 天内) | 陈志明 |
| 5D(根因与措施) | 7 天内 | 2026-07-08 | 2026-07-08 已提交 | 达标(7 天内) | 刘阳 |
| 8D 完整报告 | 11 天内 | 2026-07-12 | 2026-07-12 已提交 | 达标(11 天内) | 陈志明 |
| 围堵措施启动 | 原则上 24h 内启动、3 天内完成 | 2026-07-04 | 2026-07-04(实际启动) | 达标(受理后 24h 内) | 刘阳 |
| 围堵方案客户知悉 | 措施启动后立即通报 | — | 待执行 | — | 周雅 |
| 同母批客户全覆盖通报 | 未被遗漏 | 2026-07-05 | 已取得书面回执 | — | 周雅 |
| 每日进度通报 | 围堵期间每日更新 | 每日 17:00 | 待建立 | — | 刘阳 |
| 交接项 | 交给谁 · 内容 | 为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同卷三测值线索 | → D4(赵磊):7.8 → 14.8 → 15 的时间序列 | 这是「流出根因」的入口,也是本案最强的根因线索 |
| 出厂测量条件记录 | → D4:出厂 OQC 7.8 的测量条件(哪一卷、环境、放置时长、量具) | D4 已证「出厂测量失真」——此项用于定位失真具体环节(V-11) |
| 同母批全覆盖清单 | → D4:母批→分切件→卷号→去向 | 确定受影响的机台/时段/参数组合,缩小排查范围 |
| 围堵成本记录 | → D8:复检工时、仓储、退货运费、返工费 | 质量成本核算与 Lessons Learnt 输入 |
| 本次围堵的临时属性 | → D5:明确「本措施为临时围堵,需被永久措施替代」 | 防止 D5 直接照抄围堵措施,导致根因未真正解决 |
| 停线判定结论与复评触发条件 | → D4 / D5:判定依据、「在什么条件下必须升级为停线」 | 若 D4 的根因落在在产工艺或设备上,停线判定必须重开;PCA 若涉及工艺变更,遏制强度须重新评估 |
| 静置条件与测值记录 | → D4:复检静置条件标准化记录(已证测值不随时变,此项降级为「测量条件一致性」输入) | 根因线索移交「出厂 7.8 失真环节定位」(V-11) |
| 序 | 动作 | 责任人 | 时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拉出同母批 Y260616 → 全部分切件 → 卷号 → 去向的完整清单 | 黄静 | 07-05 |
| 2 | 下发围堵指令(ICA-01~05),系统冻结 + 实物隔离 + 挂标识 | 黄静 / 刘阳 | 07-04 |
| 3 | 制定复检方案(含放置条件标准化)并经技术部评审签字 | 赵磊 / 刘阳 | 07-05 |
| 4 | 向受影响客户发通报,取得书面回执 | 周雅 | 07-05 |
| 5 | 执行同母批 100% 复检并出有效性结论(含盲测) | 刘阳 | 07-07 |
| 6 | 核对 3D/5D/8D 按期提交记录并归档 | 陈志明 / 周雅 | 07-05 |
| 7 | 核定退回 69.8 kg 的处置方式(返工须过三道约束) | 陈志明 / 赵磊 | 07-07 |
| 8 | (案例B)补齐 D2 八项 P0 数据,补全八位置矩阵 | 周雅 / 黄静 / 刘阳 | 07-07 |
| 9 | ★完成停线判定(四层级 + 必停 8 条 + 不停线 7 项前提)并出具结论,由 8D 领导书面批准;同步下发 ICA-11 停线升级触发线 | 陈志明 | 07-05 |
| 10 | ★制定并下发过程 100% 检测方案(ICA-09):确定检测工位(须在时效静置后)、量具与方法、判定限值(建议内控 ≤6)、记录表单、不合格品隔离与放行权限 | 赵磊 / 刘阳 | 07-06 |
| 11 | ★制定并下发过程 200% 检测方案(ICA-10):确定双主体/双量具复核工位与规则、独立记录规则、三方放行签字规则 | 赵磊 / 陈志明 | 07-06 |
| 12 | ★执行检测有效性验证:盲测拦截率、GRR、200% 独立性核查、测值可重复性比对(留样/复测/客户三线一致性,已得 14.7≈14.8≈15)、记录完整性 | 刘阳 / 赵磊 | 07-08 |
| 13 | 向客户说明过程遏制条件,取得「同意在遏制条件下继续交付」的书面回执 | 周雅 | 07-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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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:客户即将审核 8D、报告已被驳回、或需建立 8D 台账体系的企业。